处理时间从递交I-526申请到授予临时绿卡约为31至50个月,因人而异。这是一个两阶段批准过 程。首先,美国移民局审查和批准投资人的I-526的申请。I-526申请被批准之后,案件被转到海外 的美国领事馆,那里的投资者需要递交一份领事馆申请,进行面谈,获取绿卡。如果EB-5投资人已 在美国,在境内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调整身份申请。要准确估计您的 I-526 处理时间,请使用 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 检查您的案件状态。
临时绿卡有效期为两年。有条件绿卡不能续签,因此,如果在到期日之前没有取消条件,您将失去 永久居留身份。投资者应在到期日之前三个月提交I-829申请。区域中心将提供关于有限合伙企 业、资本投资和间接就业的所有支持性证据。一旦I-829申请被提交给美国移民局,在您等待美国 移民局正式批准时您的居留权延长一年。
作为EB-5投资者,您必须为每位申请人准备完整的生物信息,主申请人必须提供投资资金来源的 证明。为了证明投资资金的来源,美国移民局(USCIS)要求提交五年的纳税申报单、五年的银行 记录、任何企业的所有权证明、每个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营业执照。其目的是展示诚信经营的记 录。如果您的资金来自于特定交易,比如房屋出售、继承或赠与,您必须提供该交易发生的官方 文件,如结算声明、合同或其他官方文件。这并非详尽列表,具体要求会因案件而异。
不用,一个EB-5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过往业务经验或教育背景。对于投资者唯一的要求是,有足 够的净资产资本来投入900,000元美元及额外的费用。他或她必须能够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如出售财务、股票或债券、贸易、商业交易、馈赠和遗产。
EB-5投资计划每年为那些通过符合条件的投资创造或保留至少十个全职工作岗位的外国人及其 家属分配10,000个签证。其中至少3,000个签证保留给在目标农村或高失业率地区的投资者,另 外3,000个签证则为根据P.L. 102-395第610节设置的区域中心投资者所保留。自1990年该计划启 动以来,EB-5签证类别从未出现积压。
不,您的投资回报并不被保证。美国法律要求EB-5投资必须是有风险的,不能提供任何保证或赎 回权利。美国移民局规定所有的EB-5投资都必须承担财务风险。任何保证或提供回报的承诺都将 违反这一要求。
我们的房地产投资项目通常要求最低投资金额为$900,000美元,另外还需支付行政费用。不同项 目的行政费用可能有所不同。
投资必须为至少10名美国公民或移民(包括永久居民和其他指定的移民类别)创造全职就业岗 位。这10个岗位不能包括投资者、投资者的配偶或子女。这10个工作岗位必须是在进行投资的企 业中的雇员,不能包括独立承包商。
这十个就业机会须在投资人持有临时绿卡的的两年内被创造。
区域中心是美国移民局批准的经济单位,帮助管理 EB-5 投资项目。通过在经批准的区域中心投 资 900,000 美元,投资者可以更轻松地满足该计划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无需直接提供 为美国工人创造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的证明,因为区域中心通过其项目促进创造就业机会,并向 美国移民局提供必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