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友汤学武律师细言美国律师制度与司法制度

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友汤学武律师细言美国律师制度与司法制度

2007年4月2日晚7时,山大校友、美国汤学武律师事务所汤学武律师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题目为“美国律师制度与司法制度”。报告由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进学主持。汤学武律师是山大法学院83级本科生。报告会之初,范进学教授叙说了他与汤学武律师、常务副院长肖金明教授同窗四年的山大情谊。


在报告正式开始前,院党委盖玉强代表法学院向汤学武律师颁发了客座教授证书。


汤学武律师不仅有深厚的学术功底,而且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历。他先后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和美国福坦莫大学法学院(Fordha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法硕士,以及公司、银行、证券法学硕士学位。他持有中国、美国纽约州两地律师执照,并且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破产 法庭,国际贸易法庭的诉讼代理资格。汤律师同时还是中国律师协会、美国律师协会、纽约州和纽约市律协的会员,担任纽约中美律师交流协会理事长、山东大学大 纽约地区校友会会长、纽约山东同学会及全美山东总商会法律顾问等职。


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汤学武律师讲解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汤律师讲述了他在海外十年的感触。在美国的经历让他体会到美国是一个十分自由的国家,美国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在法律方面,美国法制相对健全。与中国大陆有较大区别的是,美国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当然,美国也是一个充满民主的社会,而且正是由于民主程度较高,华人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 地位也得到了提升。


接着,汤律师介绍了美国的法律制度,主要阐释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国会制度、法律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在立法方面,他指出,在美国有许多学者共同推动立法进程。而在司法方面,美国设有“晚间法院”,提高了诉讼效率。


汤律师结合自己在美国做律师的经历,阐述了美国的律师制度。他提出,与中国律师与法官一般要保持良好的关系所不同的是,美国的律师与法官界限清晰,私下不允许联系。而律师与客户之间却是享有特权的,检察机关、法官不可过问客户与律师之间的交流。这种特权同样适用于律师聘用的秘书、医生等人员。


最后,汤律师以山大校友的身份送给大家一句话:“If you dream it, you can do it.”一句话道出了他对同学们的期望与鼓励,赢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接下来是师生互动环节。同学们针对汤律师的报告提出了许多问题,涉及到今后中国律所的发展前景问题、山大毕业生今后发展方面的建议。汤律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并谈到了许多出国留学与移民的建议等。



范进学教授对整场报告作了总结,提出了三点感受:首先,美国的法律很完善,而且更注重法律的严格执行;其次,美国法律更注重法律程序;再次,美国诉讼更注重效率。范教授还对在座的学生提出了期望,希望同学们心中都能怀有一个梦想,并尽力去实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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