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2011]跳槽不慎 绿卡排期反延后

[12/13/2011]跳槽不慎 绿卡排期反延后

跳槽不慎绿卡排期反延后

2004年我获得美国某大学硕士学位后,在纽约市内找到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给我以EB2(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办绿卡;但当时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极不稳定,我怕等不到拿绿卡、说不定哪天公司会倒闭,冲动之下,在2008年随大流跳槽到另一家营运稳定的大公司,但这家公司的律师却以我的收入不够为由,给我转成了EB-3( 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 由於职业移民排期在 EB-2和 EB-3 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从目前的排期状况看,EB-2的排期比EB-3要早3年多。请问汤律师:我已联系好回原来的公司上班,不知道能否还按原先申请的EB2排期走?


汤学武律师答:你问题的核心是EB-2转为EB-3再转回EB-2,能否沿用过去的EB-2排期 ,以期早日拿到绿卡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劳工移民第一、第二或者第三优先的申请人如果是多个劳工移民申请(I-140)的受益人,该受益人可以享受最初的劳工移民 (I-140) 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或者排期,除非该劳工移民申请被取消。


以本律师事务所做过的案子为例,客人为甲单位工作并收到了第一个第三类优先的I-140,排期为2007年12月18日;客人后来离开了甲单位为乙单位工作,乙单位在2009年9月份为其申请第二个I-140劳工移民(第三类优先),我们成功地借用了第一个劳工移民的排期(2007年12月18日)。此后,我们又为该客人申请了第二优先的国家利益豁免(NIW),仍然借用了第一个I-140的排期(2007年12月18日)。因为最近第二优先排期已到,我们为客人提交了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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