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2011]借用熟人公司之名做生意后患多

[05/20/2011]借用熟人公司之名做生意后患多

借用熟人公司之名做生意后患多

我的一个朋友目前遇到了一个棘手问题,数年前因自己不通英文,图省事用了熟人在纽约注册好的现成公司从事进出口贸易,刚开始1年相安无事,没料到,现在生意做大了,那个熟人眼红了,不甘心只拿20%的干股,竟然背着我朋友跟大陆客户直接交易和骗钱。请问汤律师,我朋友怎样才能摆脱这位熟人的变本加厉的索取和麻烦,他如果要自己独立出来,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



汤学武律师答:在美国注册公司的成本不高,建议在做贸易或者其它任何生意时,自己注册一个公司。当然,与他人合股生意也是一种选择,但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应该厘清。公司开始的注册人不一定是当然的股东、董事或者官员,公司注册完后需在律师楼办理公司的后续手续,如会议纪要、制定章程、股权分配、选举董事、任命官员及银行开户等等。请注意,这些事情即使是几个人的小公司也需要办理。如果股东要离开公司,独立出来,通常需要进行股权的评估,根据赢亏情况进行转让。建议在进行此类活动时,请专业人士的帮助。

Share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