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1/2011]偷渡留案底亲属移民遭拒有无办法挽回?

[04/21/2011]偷渡留案底亲属移民遭拒有无办法挽回?

偷渡留案底亲属移民遭拒有无办法挽回?

1997年春,我太太曾偷渡来美,在肯尼迪机场海关被扣,理由是发现她持假证件闯关,翻译对我太太说,如果不回国,要留在美国将面临牢狱之灾,我太太当即选择搭乘同一班机返回香港。事过10多年,今年我美国公民的儿子再度申请母亲移民来美国团聚,4月22日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问话时遭拒签,理由是她有偷渡持假证件案底,并说是很严重的罪,终生不能进入美国。请问汤律师,去年我儿子递交为其母亲申请绿卡的表格时已经注明了曾有偷渡行为被拒签的事实,我们并未欺瞒移民局,签证中心并未拒绝我儿子的申请,并让其出具经济担保书,但是在广州却以此陈年旧案为由拒签。我太太就只有一个儿子,如果不移民来美,在大陆无依无靠,请问汤律师有没有起死回生翻案的办法?



汤学武律师答:你的问题比较复杂。 我们看到美国使领馆这些年来在信息的采集和过滤方面越来越严、越来越细。从技术层面的角度讲,不知你儿子申请你太太时各种文件是否齐备,担保是否足够,是否申请了豁免等等。从另外一个方面讲,美国法律给了驻外使领馆极大的权利和自由裁量度。签证官可以不受美国移民局的约束自由裁量。当然,签证官也不是随心所欲,毫无拘束,美国国务院就对驻外使领馆的决定有审核权。另外,美国国会议员也有权过问和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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