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4/2012]未婚妻还是公民配偶 哪个来美快?

[04/14/2012]未婚妻还是公民配偶 哪个来美快?

未婚妻还是公民配偶哪个来美快?

我是美国公民,在中国深圳工作数年,期间结识了我的女友,目前我俩感情稳定,准备结婚,我也想早日带她一起来美国与我的父母见面。请问汤律师:在美申请(未婚妻),还是婚后在美申请(公民配偶),哪种方式快些?需等多久?


汤学武律师答:申请未婚妻快些。比如在加州申请未婚妻K—1签证,从送件至在广州美领馆面谈,大约只需4至6个月。而结婚后,为配偶申请移民签证,需等一至一年半之久,案件需经过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全国签证中心,再转至广州美领馆。



由于许多公民投诉,办理配偶的移民速度太慢。为此国会于近年通过了立法,新增一种K—3签证,以便美国公民可在国外与外籍人士结婚,而向国内的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提出1—130亲属移民申请,并于接到收件通知后,向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移民局,申请1—129F未婚妻移民,这必须用一个专门的邮政信箱号码。临时绿卡批准满两年前的90天内申请转永久绿卡须填1—751表 ,申请K—3签证的等候时间,与申请K—1签证大至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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